小时候读过课文——《开发燕窝岛》,其中有这样的话:棒打狍子瓢舀鱼,野鸡飞到饭锅里。两句形象的话语,所展示出的画面,使你自然会联想到:地老天荒,人烟稀少,环境优美,品类繁盛。那是昔日的北大荒,如今早已斗转星移。四十年前,我们踏上那土地时,那里已经不再荒凉,满眼尽是稻麦千重,一切都已全然不同。但在劳动生活中,还有一些小动物,给人留下清晰的印象。
先说老鼠。东北温度那么低,老鼠数量却不少,其生命力之顽强,由此便可见一斑。我给老鼠分类(不知是否合适):地里的是田鼠,仓库的是仓鼠,家里的是家鼠。先说仓鼠。主要活跃在场院库房,或者是食堂的库房。仓鼠的个头特别大,因为它太机警,平时不容易见到,只是被药死之后,清理出来,才可见庐山面目。那个头儿可是不小,浑身灰黄色,小脑袋不大,眼睛圆睁,胡须扎着,尾巴足有筷子般粗。虽然已经是死的,看上去仍然吓人。
场院的库房很大,里边有几个粮囤,装的是大豆和麦子。平时的存量不多,只有在农忙时节,大批的粮食运出后,留种的才做囤收藏。库房的犄角旮旯,老鼠最易于隐蔽,既没有风吹日晒,又保证“丰衣足食”,那简直是它的天堂。也难怪它长那么大。仓鼠由来已久,《诗经》中有《硕鼠》篇,是可以证明的。
田鼠的数量极多,几乎是无处不在。麦收时还不多见,秋后收割黄豆时,老鼠顺着垅沟跑,是偶尔能见到的。老职工的经验丰富,总能设法寻到鼠洞,大多都在田埂下边。用铁锨向下挖几下,鼠洞很快就露出来。大老鼠早就溜了,有时会有小老鼠,十几只挤在一起,赤裸着身子,蠕蠕的动弹。让人看了不免肉麻。洞里堆满了黄豆,且颗粒非常饱满,看来老鼠也很精明,不好的一般绝不要。往往一个洞里,有好几斤豆子。听老职工说,老鼠偷黄豆,是为积存起来过冬。北大荒冬季漫长,在冰天雪地中,人是需要“猫冬”的。老鼠也不例外,它的智商那么高,应对气候的变化,比起人毫不逊色。这就是“适者生存吧”。
了解老鼠这一习性,就有人专门掏鼠洞。据说在大饥荒的日子,不少人依靠寻找鼠洞,从中挖出点粮食,来解决果腹问题。
这是说常态的老鼠。老鼠坏处实在很多。首先,它糟蹋大量的粮食,造成粮食的减产,是农业生产的敌害。其次,老鼠本身传染疾病,给人健康带来影响。传说中的鼠疫,倒是没有见过。但是“出血热”这种病,却实实在在发生过,而且造成人的死亡。幸运的是,三连还真没发生过,但那时听到一点传闻,也往往会谈虎色变的。
家鼠也会进宿舍,乘人不备,在地上倏忽来去;遇有人来捉拿,一下溜进炕洞。想要顺手以物投之,宿舍狭小拥挤,很怕伤及无辜,只能望之兴叹。那时生活十分清苦,没有什么剩余食物,老鼠的收获自然不多。
小老鼠很会捣蛋,有时钻进人的鞋窠。男宿舍早晨起床,某人下床套上鞋,走几步觉得不对,似乎里边有东西;急忙脱鞋仔细查看,鞋垫下边血迹斑斑。原来一只小老鼠,在鞋垫下边藏身,一瞬间便呜呼哀哉。
再说黄鼬。俗称叫做黄鼠狼的。黄鼠狼名声不好,以善于偷鸡著称。那个时候,偷鸡的事没听说过,倒是听说它会迷人,使某人发病瞎闹腾。
下地干活,偶尔会遇到黄鼬,有人就想逮住它,然后把它打死,它的皮较珍贵,能够卖几个钱。据说,有的黄鼠狼成了仙,这种黄鼠狼打不得。真要打的话,一定要打死,绝对不能让它溜走,那样就会后患无穷。三连有个山东人,平时自恃胆大,遭遇黄鼠狼时,就是没能够打死,黄鼠狼带伤跑了。时隔几天,此人开始发神经,整夜整夜不睡觉,站在炕上瞎闹腾。有懂行的人说,这是黄大仙附体了,黄鼠狼就在不远处。派人去看,果不其然,就在柴草垛的后边,一只黄鼠狼正耍弄,说是与病人一个样,就好像牵线的木偶。急忙追打吆喝,黄鼬跑了,回屋一看,病人不再折腾了。
本以为这就好了,谁知功夫不大,病人又起来了,哼哼唧唧,手舞足蹈,精神亢奋。一夜之间,要重复好几次,本人疲惫不堪不说,家宅也是不得安宁。这病最终是好了,但其中的奥秘,大约无人能解答。
那个时候,虽然通过读书,觉得世间没有神灵,但对此种反常现象,反而变得更加迷惑了。
我曾打过一只黄鼬,有人对我说,那不是黄鼬,是一只香鼠子(不知写得对不对)。那是在冬天里打的,在厚厚的积雪下,它的行动很缓慢,自然是很难逃脱的。它身上的毛很好,黄色中透着光泽,特别是尾巴梢上,顶端的毛很柔软。有人说,这几根毛质地最好,是做毛笔的好材料。我不想为了它,跑远路去换几个小钱,也不会制作什么毛笔。于是就丢在一边,结果是不了了之。
较少见的是鼹鼠,俗称叫“瞎摸畜子”。也是在地里干活,会发现它的行踪。地面上拱起一溜土,而且还不停的移动,这下边肯定有鼹鼠。你在一边发出响动,它的钻进速度更快。
为了看个究竟,有一回,我们快速掘开泥土,真的抓到一只鼹鼠。鼹鼠一生在黑暗中,视觉几乎丧失殆尽。猛一来到阳光下,它就拼命的扭动,大小类似于猫大,但形象不敢恭维。
以后看捷克动画片,就是那个《鼹鼠》,自然想起“瞎摸畜子”。搬上银幕的鼹鼠,一下变得那么有趣,这就是艺术的魅力。
禽类也要说说。说起鸟类,想起两个人来。一个要数老马,我的北京老乡。他对捕猎饶有兴趣。每年春天浇地时,也是鸟类最多时,他总是变着法去逮,而且往往收获多多。一些鸟的名字,如“沙半鸡”,就是他告诉我的。我是头一回听说,其实听也白搭,下回照样不认识。我就奇怪,老马怎么那么在行。他还下套逮兔子,一根细的钢丝,就可以捕到猎物。真是身手不凡啊。
另一个是×老三。那是老实巴交的人,心眼特别的实诚。现在回忆起来,他的形象酷似王金龙,就是小沈阳的搭档,扮演打手的那一位:帽檐向上翘着,胳膊袖子挽着,手里提一块板砖,看起来一身虎气的。因为他比较听话,被连队相中,非让他来当排长,好带大伙下地干活。锄第一遍地时,在北河线休息,老三提着锄杠,到堤上去巡视。怎么就那么巧,恰遇一只大雁(亦或是野鸭子),正在草间栖息。老三毫不迟疑,冲上去挥锄就一下,那只大雁当即毙命,成了老三的战利品。老三平日不见笑容,那一天,那张嘴简直合不上。人逢喜事精神爽呗。
过去生活的琐事,虽然年代久远了,但许多还都能记起,看来还未完全衰老。有些事有点意思,随时想起记下来,既是一种重温过去,也能引来情感共鸣,是很好的休闲方式,又为何乐而不为呢。
五十五团三连 薛仲迪 2013年8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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